湖政办发[2017]61号
关于印发《青山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》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昌东工业园区管委会,区政府各有关部门、区直各有关单位:
现将修订后的《青山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2011年12 月 9 日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《青山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》(湖政办发〔2011〕41号)同时废止。
2017年10月25日